米德利街三大帮,实质上统治着这附近十多个街区,阿姆拉斯的金威帮又是三个帮派中实力最强的。
阿姆拉斯能打,智商也不弱,他服过兵役,曾经上过战场,知道纪律的重要性。
金威帮之所以能在短短三年之内从一个帮派变成大帮派,就是靠着他从就业培训班里学到那套管理办法。
他甚至还知道通过分享利益的办法联合了另两个帮派一起经营生意,因为如果三帮混战,他能赢也是惨胜,而且他还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赢。
这个城市,总有一会在我的权力之下!
这是阿姆拉斯的梦想。
他也是少有的理解法律是什么玩意的混混,所以很早就从利润中拿出一部分来坚决投资律师这种人。
他喜欢看《教父》,虽然他不喜欢意大利人,但好的东西就应该学。
只不过,看看手底下这几百个大大的混混们,成就知道吃喝玩乐,没钱就去抢钱,动不动被抓进去,让阿姆拉斯总是心惊肉跳这些人哪会把他干过的那些大事给供出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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