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得亏当时陈清雅跟自家老爹签订的合同不严谨,后续添加一个补充协议就好,特别是在股权转让这方面做一下特殊规定,他们在内地做的一系列操作就立刻会变得合情合理。
本身当初那笔钱就是陈清雅拆借的。
自己闺女的公司,我免息给亲闺女借点钱没毛病吧?现在还有股权做抵押,这多合适?
如今闺女有钱了,渐渐也有更多的投资人看好她,为她投资,那么我套现一部分手中的股权也同样是合情合理的。
只是资金数量比较大,短时间内也无法凑够三亿那么多,但只要让陈家栋手中鑫诚的股份在35%那就可以了。
在没有办法拿到公司控制权的情况下,鑫诚对于陈家老二来说就瞬间变成了鸡肋。
你要,没问题,可以给你这些股份,但是你没有决策权,只能每年等分红,而鑫诚这边正是大发展的时期,我每一个项目都是很需要钱的。爱阅小说app阅读完整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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